灰青w

Wb同名,平时在wb更。

【城翊】那谁


*城翊

*字数1w+



“渡日月,穿山水,尚在恨那谁。” ​​​




(1)








我曾经给沈翊的代号是,“那谁”。




那谁,过来。


哎,蒋峰,你带那谁去看看局里。


啧,你会不会走道啊?啊?那谁!




听上去挺凶的,我知道,可那时候我是真的看他不顺眼。




一个笔底生风的天才画家,只瞧我一眼就寥寥数笔勾出来了个横眉立目,拽不拉几的小屁孩,为什么会画不出来那个女人?怎么可能会画不出来?




难不成是帮凶?




于是他就成了我的假想敌,眼中钉,肉中刺,整整七年,我看到画画的就牙根痒痒。直到后来他调到了我们分局,磨牙凿齿的“那谁"成了“喂",“哎",而后又成了“沈翊"。




现在,成了“男朋友"。




我几乎没这么称呼过沈翊,唯一一次正儿八经给他扣上这名号,还是他那回在聚会上喝醉时。




我姐硬给我俩安排的派对,似乎是个什么当红歌手的after party……我也不懂,反正途中总有男的女的往沈翊身旁凑,花枝招展,粉白黛绿的,间或给他抛去几个媚眼,一同奉送的还有写着联系方式的纸巾。我姐也不拦着,又或者这根本就是她的目的,带沈翊来相亲。




“瞧瞧我们小沈,长得好看就是受欢迎,是不是呀?"




我姐怼了怼我的胳膊肘,被我躲开了。我猜自己那个时候脸色一定难看得很,沉得能去当抹布,阴得能拧出水来。沈翊说我小心眼,爱拈酸吃醋,不得不说,他看我很准。




“怎么啦?看你朋友这么受欢迎,不高兴了?大不了姐也给你介绍一个嘛。徐书记的侄女,我前两天刚见过,漂亮得不得了,说自己最喜欢警察……"




“我有对象了,不用介绍。"




我姐遏下了掏口红的动作。




“什么?什么时候的事儿?谁呀?"




我朝被围困得花团锦簇的沈翊一扬下巴,


“喏。远在天边,近在眼前。"




说完我就走了,不用看也知道我姐的眼睛定然立时圆睁,在刷得无比卷翘的睫毛簇拥下,显得更大了。




要不怎么说眼大漏光呢,沈翊来我们家这么多次,我与他暗度陈仓快两个月了,我姐怎么会没发现我们一直在背着她接吻。难不成她真的听信了沈翊那个小狐狸的鬼话,觉得自己做的川菜可以把人嘴都辣肿?呛到腮颊酡红?




沈翊被我拖走时已然醉了,我抢过他手里的半杯金菲士一饮而尽,他望着我痴笑,眼眸迷醉成粉红色海域,两粒黑瞳是洇泳的小鲸。




“城队,你抢了我的酒。"




喉嗓闷甜,像嘴里藏了糖块,勾着人去尝。他只有喝醉了才会叫我城队。




我把人半拖半抱地挟在怀里,他真的很轻,如果不是周遭人太多,亦或不是担心沈翊清醒后找我算账,我满可以把他扛在肩上带走。




“不仅要抢酒,还要抢你呢。沈翊,喝多了连家门都不认啦?"




这话说得声小,权做悄言密语,沈翊勾着我的脖子,偎到我耳畔,把话磨得沙哑低靡再呼进来。他将手放在我下腹,指尖若即还离,仿佛燃了簇簇火花,再往下摸几寸,他今晚就得交待在酒吧厕所里。




“我认,我当然认。城队是家。"




我清晰地感到自己喉头一滚,刚喝进去的金菲士沿着食道攀烧上来,于是那天晚上他真的交待在了酒吧厕所里。中途有人进来时,他的酒劲已经被活生生操没了一半,听到动静就拼命往我怀里钻,两手交叠着捂住自己的嘴,却仍然从喉咙里哽出呜咽来。我俯首,装模作样地怨他底下绞得太紧,外头脚步越来越近,他不敢作声,只是那双眸子汪着水汽,忿忿瞪我。他生得简直秀气,故而发火也是文火,是虽怒时而若笑,即瞋视而有情。




埋在他体内的玩意儿涨得更大,他溢出惊喘。












那晚,直到我带沈翊回家洗了澡,及至他在我臂弯睡熟了,我才看到我姐的十几通未接来电,“你人呢?"




“带沈翊先溜了。"




我将目光久久捺在手机屏幕上,即使痛加洗涤,沈翊头发上依旧沾了些香粉味儿,我连鼻子带脑子地不舒服,于是又逐字逐句删除了文本,重新编辑。




“男朋友醉得不行,陪他回家了。刚才在忙。"












“男朋友"这称谓自此后再没用过,我和沈翊全不是那种蜜里调油的性子,两个警察成天腻乎来腻乎去,想想我都替局里的人犯恶心。再者说,出于职业,我俩也只能谈谈地下情,普通的办公室恋情都是严惩不贷的了,遑论警察?




然而,我猜他们早就知道,不消说都知道。




蒋峰么,他就是再迟钝,也该在我的那句,“你别烦沈翊,他最近失眠,昨晚上四点半才睡着"之后,后知后觉回过味儿来。




李晗和何溶月,她俩耳聪目明得很,大抵一早就瞧出了端倪,否则也不会调笑沈翊,“沈老师,你脖子上怎么啦?这天也没蚊子呀。"




啧,李晗这个小丫头片子……打那以后,每次我要亲沈翊的脖子,他都要搡开。




老阎是个氽得金黄的老油条了,张局更不必说。那次我要找沈翊,遍寻不见,最终找到了张局办公室里,她刚见我露头,连那套“敲门啊知不知道要敲门啊"的说辞都免了,凉飕飕施了一瞥,端着茶杯的手直接往后门一抬,“别瞎转了,你家沈翊去海边画画了。怎么,他竟然没和你说吗?"












今天是我将沈翊从“那谁"替换成“男朋友"的第三个年头了,算来,再有几天就是我们的三周年纪念日……虽然我俩从未大张旗鼓地庆祝过任何纪念日,但他每逢特殊节日就要画一张画,我俩的画。




不过,时值三周年,现时现地,此时此刻,今天。




沈翊今天忽然生气光火,不理我了。









(2)






沈翊鲜少动怒。




他脾气很好,分别七年再见到他,当初那个在桥洞底下肆意泼墨,恣睢披发的小画家不知被他藏到了哪一根头发丝里,竟再也不见踪迹。若将以前的他比作棱角分明的冰刺,如今三十岁的沈翊就是融冰成湖,静水潜流,圆融得八风不透。用何溶月的话说,“沈翊么,我看他是好成一团了。"




无数次,我漫无目的地凝睇沈翊的脸容,睡颜,笑靥,赧面,以及他作画时,要将自己投注成画中人的认真模样……那时我会无声无息地开口发问,海边的艺术家,是谁把你的锐刺磨平,又是谁将你桎梏在了这方寸画室间。




我实在不敢知道自己就是元凶。




我是在后来才偶然得知,七年间沈翊将自己溺进水里成百上千次,双耳闭气,鼻腔闷水,就为了寻找那所谓“濒死的临界点",为了看清那个女人的脸,为着我七年前怒不可遏嘶吼出的那句——




“你的画害死了一个警察!"




现在想来,这句话真残忍,残忍至极。画家的画无一不是缠裹心血掏吐出来的,而在我的口中,他的画成了凶器,而他则是满手鲜血的帮凶。我无论如何都忘不了那天在审讯室里,沈翊双手颤抖,惊怖交加,一笔一笔重重刻在画纸上。头一次见他握笔那么紧,手上青筋都暴突,仿佛要将笔杆子摁进骨头,浆磨出血。




最终,他将脸埋进掌心,在一屋人焦灼期待的目光下瘫颓了,终究是一无所获。




那天,沈翊临走前曾来找过我,眼尾通红,嗓音低咽。




“对不起,我真的……如果能画出来了,我第一时间给你们送来。你们要是有任何需要,可以随时……"




而我回了他什么来着。




“滚。"




如果世上真有时间旅行这回事,那我第一想穿越回过去,救回雷队,第二想回到当年那个审讯室,狠狠给当初的小王八犊子杜城一拳,把他舌根那句将欲出口的恶语打回肚子里去。












这会儿我正站在分局门口,满目茫然地看人来人往,沈翊背着画板,直直向我走来,我熟稔至极地去搂他肩膀,却捞了个空——他目不斜视地与我擦肩而过了。我棒槌似的杵在原地,半晌才反应过来,那手只能没着没落地挠了挠后脑勺。




“……沈翊他这是怎么了?"




李晗和蒋峰恰好也在这儿。蒋峰正费劲地把黑板上色彩靓丽的黑板报给一点点擦掉,抹除了半个月前,由张局亲编,沈翊主笔的“神警雄风,罪犯克星。浩然正气,反黑战士”。




……对,写给我的,为了表彰我前些日子一锅端了个藏毒窝点。




沈翊甚至还在这段字旁边画了个我,如今也被一擦而净,文字和面容都糊成一片,再擦一下,就只余粉尘,任谁也看不出这曾经有着什么。




李晗怀抱一沓厚厚文件,与我一同目送了沈翊背影,良久,才转头跟蒋峰道,


“这都一个礼拜了吧……沈老师还是……要不我去跟张局申请一下,让沈老师再休息两天吧。"




我最近头脑昏沉,睡得很不好,颇有点“今夕是何年"的意思了,闻言挑了挑眉毛,


“你说沈翊这一周以来都这样?"




蒋峰摇着脑袋叹出口气来,


“张局没让他来上班,是他自己非要回来的……"




他左右逡巡了圈,见周遭无人,这才压低嗓子继续道,


“市局那边昨天不是成立了专案组么,就是为了……为了城队那件事儿。沈翊听说了后,主动请缨要来画像……谁也不是没劝过,但是没用。你知道他那性子,从前连城队的话都不肯听,何况我们呢?"




 我仍旧云里雾里,李晗刚要说什么,话语却被个恶狠狠的喷嚏截断了,她双手环抱着搓了搓胳膊,不知是感冒了还是怎么的,竟带出了点鼻音。




“反正……反正咱这段时间还是别去烦沈老师了,他看起来真的……阿——阿嚏!蒋峰,你觉不觉得突然有点儿冷?要变天了?"




我觉着跟这两人打听不出个所以然来,遂撂了挑子,决定还是去看看沈翊,走之前在李晗头顶呼噜了一把。




“啧,冷就多穿件衣服,你瞧你这小身板,这还怎么当人民警察,惩恶扬善啊?"




步履如风,我将目光送出窗外,见这天天气是很好,艳阳高照,天蓝得欲流……李晗是什么眼神?这都叫变天?












(3)




我觉着,沈翊说不准当真是生了我的气。




沈翊很少动怒,却也不是完全不会光火。记忆里,他只在我面前生过两次气。一次是证据不足,据传时间却届满,我们不得不放走了一个强暴幼女的罪犯。沈翊将那张与犯人相差无几的画像拍在桌子上,嚼穿龈血,一字一顿。




“你等着,监控找不到的证据,我来找。法律判不了你罪,我来判!"




那个獐头鼠脑的瘦小男人桀桀发笑,露出一口被烟酒熏黄的烂牙。




“警察同志,你说这话我就听不懂了。囡囡不是挺好的吗?你们抓我来之前,她还躺在病床上叫我叔叔呢。"




要不是蒋峰从后死死拦着我,那一拳头势必要挥到这狗东西脸上去。




这男人是女孩父亲厂里的保安,女孩是单亲家庭,偶尔父亲加班耽搁在厂子里,她就在门卫那儿边画画边等爸爸。我与沈翊去见过她,小女孩才六岁,出事时扎羊角辫,穿碎花裙,如今全成了染着精血的烂布。她脸上几乎被咬下一整块肉来,医生不得不给她缝了七八针,才勉强将那张原本可爱的脸蛋修补成人类模样。即使已经做过手术,她那两条细细的腿仍旧在不停颤抖,有如方才降生的幼鹿,还未学会走,就要被逼着跑,还没能睁眼,就撞上猎人的枪口。而双腿之间是粪袋和尿袋,像是生长出了两副新器官,分割她的鹿腿,也从此就将她与正常人划开界限。




女孩呼着氧气罩,在我俩走前悄悄拽住沈翊的衣袖,泪眼婆娑地小声发问。




“警察叔叔,是我错了吗?他们都说,因为我不乖才会被坏人欺负。"




氧气罩随着囡囡的问话而雾起雾散,我不由哽住,下意识去望沈翊,却见他的眸子也起了大雾,细细的露水在浓墨眼眸里扯地连天。




说来好笑,警察当得久了,有时会猛然惊觉,原来并非这世上每一桩正义都能被执行。遭遇家暴后忍无可忍,奋起反抗的女人被判了十年,而这个将小女孩生生拖入地狱的罪犯,即使我们拼了命的穷追猛打,最终也只判了八年。




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




有些时候觉着,这话真是个笑话。












(4)




我是从这桩案子才染上的烟瘾。从前有别处的警察给我派烟,我总是摆摆手,笑说不会抽,他们往往颇骇怪,“办案的警察还有不抽烟的?"




如今我是懂了,警察还是得抽烟,不得不抽。不抽烟,纷繁的人间事会像千百个老妪一般呶呶不休,扰得人夜不安寝。




沈翊第二次动怒,是因为我的烟。




倒并非他不许我抽烟,而是那次我一不小心用烟蒂把他画室点着了……火势葳蕤,浓烟滚滚,把隔壁消防的哥们都招来了。我当时真不知道自己闯了祸,看他画室起了火,还叫嚣着要帮他把真凶捉拿归案……直到他们从一叠烧焦了的画纸上搜出个烟屁股。




蒋峰这小子真是话多,嘴欠,瞥了眼烟屁股就开始嚷嚷。




“哎……哎!这不是城队抽的烟嘛!"




我一把摁下了他的脑袋,“怎么就是我的烟了?咱局里多少人抽烟?怎么就锁定我了?"




沈翊从火警手里捻走烟蒂,挤出冷笑,


“局里只有你抽得起和天下,如果你连这都要抵赖的话,咱家床头柜里还有你的半条烟,当作物证吧。"




当时竟没有一人对“咱家"这个称呼有任何异议,只有同来的消防员形容怪异地在我们俩之间盯了一圈。










那晚沈翊不肯回家,在画室里整理了一晚上的画纸画作,我既愧怍又心疼,便也在那儿陪他收拾了整宿。我不知第几次跟他念叨,“对不起,我当时手头正看着案子,忘了你不许我在画室里抽烟了……",沈翊终于被我念烦了,伸手掐住了我的脸——从小到大,除了我姐杜倾外,再没人胆大包天到敢去动杜城的脸,更没人敢对杜城说,“城队,你知不知道你真挺像警犬的?"




当了十来年警察了,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可以在另一个人那儿没皮没脸,耍奸卖乖,甚至会轻嘴薄舌到下流的境地。




我真学起了当初学校里的警犬,把脸颊往他掌心蹭了蹭,眼睛却叨住他不放,


“是。沈警官说我是什么,我就是什么。沈警官知道,狗最厉害的是哪儿么?是腰。当警犬,得腰有劲才行。"




沈翊的手瑟缩了下,打好草稿的话被一个长长久久的哈欠截断了。




“困了?回家睡觉?"




他摇头,艺术家的脑回路实非常人所能及,沈翊怔愣了会儿,忽然站起身,自言自语似的喃喃,


“我想去看看海。"




我这位素来不同流俗,独来独往的男朋友这回倒是为我破了例,屈尊降贵地问,


“你要陪我一起吗?"




我又怎么会拒绝沈翊。








沈翊上车就睡,一睡就着,这几乎成了铁律。到了地方后,我见他睡得安熟,实在是不忍心叫醒,便把车熄了火,稍稍开了车窗,将他搂了过来,搂进怀里。




他真轻,真的,伏在我胸口几乎没有重量,活像飞鸟,仿佛我这一秒张开双臂,下一秒他就要振翅飞离。这时我又想起沈翊写在哪本书扉页的话,“你的臂弯可作镣铐,阻遏骨骼化为飞鸟"。




沈翊睡了多久,我就当了多久枕头。那是个海风如雾的夜晚,腥咸的湿风溜进车窗,又从另一处窗口奔离,风在流窜,而沈翊卧在我心口,枕麻了小臂,却也偎得我心坎酥软。




我彻夜未眠,他醒时恰逢日出,海天尽头孵出一丝霞光,海面波光粼粼,很快就天光大亮。沈翊不知何时睁的眼,很突兀地说,


“你看,不论发生了什么事,太阳总是照常升起。"




清晨最是料峭,我从车后座给他拿了件外套披上,嘴里笑话他,


“你倒是会找时候,就挑着日出时分醒。合着是把我当人形睡袋了?"




沈翊笑了笑,修长手指与我的交缠在一起,难解难分。




“画室烧了,其实我倒不如何生气,我只是觉得可惜……我给咱俩,给局里的每个人都画了画,尤其是我们两个的,每逢节日都会画一张……这次一把火付之一炬了。说来你可能不信,竟然比我当年亲自烧作品都更心疼,不过好在……我抢救回了这张……"




他从口袋里掏出张皱巴巴的纸,上头赫然是个简陋的小人——当初我画的沈翊。




我不由失笑,


“这你还留着呢?都哪百年的古董啦?"




沈翊竟难能地显出点任性来,


“喜欢古董怎么了?嗯?你知不知道,在古埃及,古董可是……"




后续话语遂湮没于亲吻了。
















如今我就站在沈翊的画室,三米外的墙上钉着那张简笔小人。沈翊人不在屋内,许是被张局叫走了,而他带来的画板上,一幅郁沉的画作铺展开来。




那是幅被拘阁在框架里的画。




阴霾天,天色灰得发哑,是从储藏室拖出来,二十年不用的旧毯子,尘埃蠛蠓,瞧一眼就呛鼻。这画用色太深太黯,浑有莫名的吊诡,我端详了会儿才琢磨出来怪异所在。




用沈翊的话来说,这画视野太窄了,仿佛是眼眸半阖,直面望天,酒渣色天空被捻成一条细细的,灰扑扑的麻绳,就这么捆在眼珠子里。




这是将死之人眼里的天空。










(5)






沈翊有腱鞘炎,总是毫无预兆地手疼,服用止痛药是家常便饭,最严重的时候,会蒙了满头满脸的热汗,得靠打封闭才能咬牙把图给画出来。




我为此去问了不少医生,西医开药,中医抓方,却都收效甚微。最末,只能用了最朴实的法子,自己找了红花油给他每晚按摩热敷。




沈翊是有点清冷的性子,不因人热。我头一次依着教程给他揉了半个小时后,他几乎要不好意思,扞拒着把手往后缩,“好了,好了,够了"。我问是不是手法不对,弄疼了他,他摇了摇脑袋,耳尖竟然隐隐透红。




“你摁得挺好的,多谢。嗯……你不是还有卷宗没看吗?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行,不用……"




我都被他气笑了,不由分说把他的手拽了回来,


“沈老师,我是你男朋友好不好?看你手疼,我也会疼的。"




他只好继续任自己消磨我的时间,闻言不解,


“你疼什么?"




我当真是大言不惭到了极处,


“我心疼。"




他怔了下,噗嗤笑出来,微微绷紧的手腕也松懈了,


“肉麻。"




其实我想说,那才不是肉麻,而是句句肺腑。艺术赋予他满屋画作,而画作又馈赠给他伤痛,在他为此夜不能寐时,我看在眼里,往往也是一夜无眠。在我当初为了个案子负伤,居家静养时,沈翊不也是彻夜难安,整宿整宿地陪着我熬吗?




在那之后,沈翊隔三岔五就会主动拿着红花油和热毛巾凑到我跟前,头发柔软,瞳眸黑亮,分明骨子里是个桀骜的,但又显出些乖顺来。每每见此,我总会有种将野猫收为家猫的餍足感。




可如今……看着面前这幅色彩乌浓的巨作,我猜沈翊兴许又要手疼了。










(6)




许久也不见他回来,我决定不再枯等,谁想甫一出门就撞见了沈翊和何溶月。




何溶月没了往日里的精致干练,长发钗散,形容憔悴,即使戴着口罩只露出眼睛,也能看明她在苦笑,


“其实以前这样的事也并非没做过,生离死别,这是每个法医都必须经受的,我只是从来没想过,这次被推进来的会是……"




她撇头,指腹摁了摁眼角,


“不说这个了。老阎那边怎么样?"




我又是一愣,老阎怎么了?




“老阎恢复得不错,当时那颗子弹毕竟没有击中要害,取出来后定期清创就好。不过医生也嘱咐了要静养,否则容易落下病根。"




听到这儿,我才慢慢想起来一周前发生的事,也明白了沈翊是为什么生了气。








一周前,我们队被分配去新区执行扫黑任务。新区尽是尚未落成的高楼, 施工地的水泥石柱砌得遍地都是,到了傍晚就堪称艽野,连半点灯光都寻不出。




我们这天本打算只盯梢,然而嫌犯竟是妄为到敢在警察眼皮子底下交易。当时嫌犯距离我和蒋峰只有十米不到,办案的都知道,捉拿罪犯很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,许多时机都是稍纵即逝,而罪犯往往又狡黠得很,一朝放走,便游鱼入海似的,再不见踪迹了。




说不好我俩是谁先动的手,总之反应过来时,罪犯已经被我擒摁在膝盖底下,涕泗横流,嗷嗷叫唤了。后来……后来好像又发生了什么?啧,记不清了。




我只记得张局在耳机里气得够呛,叱责我又擅自行动,要我回局里写五千字检讨交上去。耳朵里强聒不舍,可我在肾上腺素飙升的作用下只听得到自己的粗喘和心跳,脑子里不可遏制地勾画出沈翊的脸,我想,这次回去后,他八成是要生气了。




而他如我所料,果真是同我置了气。




这也实在不能怪他,毕竟沈翊早已三令五申要我不许再这样独断专行了,我口头上应着,可办案时情况瞬息万变,始料未及,凶犯可不管我曾经满目柔情地下过什么誓言,许过什么承诺, 他们眼中只有警徽和警察,而警徽该掰,警察该死。




许多时候也并非不想退,人生在世,谁不惜命,而只是不能退。警察是人民与犯罪间最后的防线,若是我退了,逃了,那他们呢?








蒋峰和李晗结婚当晚,我也在外面截获了个逃犯。那是个炸弹客,腰上捆了一圈自制炸药,被我扑倒在地时还挣扎着要去拔引线,受了阻碍后,便掏刀捅了过来。我与他扭打在一处,好几次,冷刃离我心脏仅差几寸,他手头再准点,抑或是我反应慢些,我的警察档案上就要打上“殉职"二字了。




那时我是真怕了,不怕中枪,不怕挨刀,也不怕疼不怕死,可我真怕沈翊见我受伤时的眼神。




那眼神,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下来,死死压在他肩上。




分明倒下的是我,可他却一瞬间红了眼睛,仿佛将死的是他。












(7)






窗前的风铃在泠泠作响,沈翊对何溶月说,自己下午要去趟浩园——专门安葬殉职警察的公墓,雷队就葬在那里。




若非他提起,我差点都要忘记今天是雷队的祭日……难不成真是年纪大了,脑子里飘飘忽忽,一团浆糊,连这么重要的事都能浑忘。




“你是要去看雷队吗?我陪你一起吧。”




沈翊一顿,不作声,我便当他默认了,一路臊皮没脸地黏在他身后,跟着他打了出租,往浩园去。




至于为什么是打车而不是自驾,他不予置喙,我便也没问。




司机是个寡言少语的,沈翊也没话,车上唯有电台沙哑,吐露着一首歌,我附耳一听,恰好听见句。




“渡日月,穿山水,尚在恨那谁。”




《那谁》,沈翊曾用蓝牙音箱放给我听过。








彼时的沈翊稍稍留长了头发,在脖颈后面扎了个揪,他怀抱猫咪,笑吟吟地说,


“文言文里,恨字往往被翻译成遗憾,所以才会有‘天长地久有时尽,此恨绵绵无绝期'。不过我总觉得,倒也可以翻译成思念,那这句歌词的意思就成了,虽然岁月不居,时节如流,纵使两鬓斑白,我却总是还能回忆起你年少时的样子。"




我盯着他清俊侧颜,半个字都没能听进去。




如今回想起来,若说遗憾,倒也还有的,譬如……




我还没对沈翊说过一句“我爱你",即使是告白的那天也没有。










我和沈翊是稀里糊涂在一起的,概而括之四个字,“酒后乱性"。




其实我清楚,酒精从没有那样大的威力,不可能让人做出意想不到的事,酒精只是助燃剂,激发出本就潜藏的欲望。让怯懦者勇敢,内敛者活泛,也催促我在沈翊家楼下,顺应内心地吻上他的嘴唇。




从没有酒后乱性,而只有数不尽的蓄谋已久。




事后清晨,理智回笼。沈翊醒得比我早,睁眼时,他正若无其事地坐在床头手捧杯牛奶,望向我的目光里有探究有笑意,似乎是在等我如何圆这个僵局。他穿着我的衬衣,下摆遮到大腿,隐隐约约露出腿根的淤红情痕,像几枚冥顽不化的烙印。




我开口,全没了往日里审嫌犯的咄咄逼人,踌躇半晌,只交了个别别扭扭的答卷。




第一句。




“对不起。"




第二句。




“还疼不疼?我记得你昨天晚上哭得挺……不是,不是,我……啧。"




第三句。




“……在一起可以吗?"




若是换了任何一个人,八成都会气上心头,要我有多远滚多远,可沈翊却从善如流笑了,对我永远无限宽纵。




“好。"
















和沈翊交往三年,在他身旁听了不少轶闻,学了不少犄角旮旯的知识。偶尔被他感染了文青瘾,我在他那本北欧神话书的扉页写,“你是我的北,我的南,我的东和西。我的工作日和礼拜天的休息。是我的午,我的夜,我的谈话与歌吟。我的阿喀琉斯之踵",写完了又把自己恶心出一身鸡皮疙瘩。




可无论如何,我从没说过爱他。




肢体交缠到最动情的时分,叫过“沈翊",“老师",“宝贝"。




可我没说过爱他,一次都没有。




即使他早已带着他的画板和牙刷侵入了我的公寓,即使我现在就能从身上摸出十根晓玄的白猫毛,即使我从未想过未来五十年要与除他以外的任何人携手共度……我喝过烙着他唇印的咖啡,与他分享同一张床,曾在瓢泼大雨中等他等到裤腿湿透,我吻过他沾染蓝色颜料的忻削腰身,亲过脸颊与耳朵,他是艺术家,是我甘愿用心血供奉的艺术品。




但我没说过爱他。




他曾经说,“这世界就像个巨大的游乐场,每个人都寻欢作乐,享受其中。我只是希望会出现一个人,愿意放弃这里的一切狂欢与放纵,陪我一起逃出这个游乐场",




当时我多么想不假思索接上一句,于我而言,你就是游乐场本身。






我真爱他。就像拳击手爱蝴蝶,歌唱家爱沉寂,爱他就像屠夫爱上犊羊那惊惧的眼神,闪电爱上屋顶的宁静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爱。




可为什么却又始终一言不发?
















(8)




浩园的路我早就走熟了,即使蒙上眼睛,双腿也会把我领到雷队碑前。可这次却不同,我跟在沈翊后面,他一路埋头闷走,步履不停,最终停在了另一处紧挨雷队的墓碑前。石碑崭新,洒扫得颇干净,碑前是簌簌鲜花,不知是谁甚至还放了碟老式糕点上去,我乜了眼,好巧不巧,全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。




沈翊蹲下身,近乎神经质地伸手拂走碑上并不存在的灰尘,动作轻柔迟缓,像在摩挲谁的腮颊。他将我在画室看到的那幅阴霾画拿了出来,靠在冷碑旁。




然后他开口,画中的雨云遂淋湿我,我这才恍觉,其实我欠他的远不止“我爱你"。一句再也没法亲口说给他听的“我爱你"。




“那个时候,当那个抢匪的枪口对准你的时候,当你成千上万次毫无犹豫追上去的时候,我希望你愚笨,怯懦,自私又软弱。不要恪尽职守,不要英勇无畏,我讨厌这些词了。我只希望你逃回来,逃回我身边来。"




我后退两步,目光从匍匐成矮碑的沈翊身上抬起,见到了石刻的“人民英雄,视死如归”。




我的爱人跪在墓碑前,哭得肩膀颤抖,而那碑上,刻着我的名字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一周前,那是个乌云蔽日的阴天,天哑得像是有人在呕着嗓子哀哭。被我制服的犯人原来只是个鱼饵,放饵出来的那个贩毒团伙定然是恨毒了我,否则不会用火力把警察全压制回车旁,再从楼顶用狙击枪,一枪一枪地打穿我的防弹衣,像在玩弄畋猎圈里的困兽。




他们知道我跑不了,不能跑,那个身绑炸弹的诱饵已经死了,他身上的数磅炸药只消一丁点火星就能引爆,一旦引爆,这一片的所有人都别想活着。所以那时被我死死护在身下的不是炸弹,而是蒋峰,李晗,老阎……还有沈翊。我的沈翊。




这么想来,我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,万死不恕。




七年前第一次见沈翊就对他口出恶言,同他交往了三年,连句“爱"都不好意思道出口,而今还要让他眼睁睁目睹爱人在凶徒的枪下战栗,惨叫,血流如注。




罪犯不要我好死,于是刚开始的几枪全对准了小腿,手臂,肩膀,疼痛却又不致立死的部位。那感觉很怪异,仿佛缓缓沉入水底,身上先是冰凉,而后又温暖。我知道温暖的是血液,冰冷的是自己。




最后一枪应该补在了腹部,那一下子几乎捣穿躯体,内脏与鲜血一并流出肚腹,我忽然想到沈翊从前说,“心动就是胃里有蝴蝶飞舞"。那一刻我很想笑,想对沈翊说,你看啊,蝴蝶在我体内破土而生。




罪犯被击倒,沈翊终于得以扑过来时,我的意识已经如水草般四散了。我被他翻过身,仰面搂在怀里……很奇特的感觉,耳朵听到有人在嘶吼着救护车,有警铃大作,可这一切却都逐渐飘远。唯一听得到的,是沈翊小声央求我,“不要死"。




他的眼泪连同雨水一并无止尽地砸下来,清洗血迹。灰败天空在我视野里蜷缩,最终只余一线……




噢,所以那幅画是这样的。




沈翊揣摩了一辈子画像,从没成想有朝一日,自己会亲手画出爱人死前所见的最后一幕。他肯定更想不到,声名大噪的天才画家这次出了差错。浓雾连绵的天空?不,那并不是我双眼所见的最后景象。就像我的生命里并非只有那天的疼痛与血花,还有家人,责任,正义与爱情。零零散散的琐碎日子,如鱼吐泡般浮出水面,拼凑成不虚此行的一生。




所以若要让我补足那幅画,画上应该有我姐,蒋峰,李晗,何溶月,老闫,张局……




还有沈翊。




这才是我见到的最后一幕。




















(9)








三个月后。








“沈老师,你这是……谁画的画呀?你改走抽象漫画派啦?”




画室窗户不知何时风开了,满屋的画纸猎猎作响,沈翊一手掩了窗户,另一手拿起李晗所言的“抽象漫画”,垂眸瞧了眼,不由失笑。




画上是沈翊自己,杜倾,蒋峰,李晗,何溶月,老闫,张局。




说来也怪,虽然画得歪七扭八,堪称粗糙,然而特点却又抓得颇准,技巧欠佳,神韵倒足。




沈翊笑着开口,眼前却莫名被蒙了细雾,


“画得挺好的,很有天赋。城队……没逗你,这次是真的很有天……”





风过纸响。

 

终于是泣不成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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